楼下的把楼上的全告了
本报汶上2月13日讯因楼上人家乱抛杂物堵塞了下水管道,造成家里“水淹”,浸泡了家具和装修材料等物品,汶上县的朱先生将楼上五户居民和物业管理部门起诉到法庭。近日,汶上县法院依法判决五居户共同赔偿朱先生5000元。
2005年5月,朱先生在汶上县某小区看中一处六层的楼房,朱先生选择购买了第一层。后来,花3万余元把房子装修一新。2006年国庆长假期间,朱先生与妻子到南方旅游外出一周。当朱先生和妻子回来打开房门时,顿时傻了眼,只见房屋内满地都是水,并发出异味。后来,经物业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是厨房的下水道堵塞造成的。于是,朱先生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赔偿要求。物业管理方认为,朱先生应该及时反映情况才能修理,朱先生没有反映,过错不在物业管理部门。朱先生又找楼上的邻居协商,因找不到堵塞下水道的烂白菜叶等物品是从谁家漏下去的,五户邻居都不同意赔偿损失。无奈,朱先生将五居户和物业管理方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损失6000元。
汶上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下水道发生堵塞时朱先生不在家,可以推定堵塞物是从二楼以上某住家冲进下水道的,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泄浸泡了朱先生的物品,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五居户均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用水冲下堵塞物,所以相互间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朱先生发现下水道堵塞后,不及时清理积水,导致损失在一定范围内扩大,具有一定过错,依法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二至六楼五居户共同赔偿朱先生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