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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阅读:4106次】【日期:2016/2/18 13:32:53】【属于:执业医师】【关闭】【打印

    国卫医考委发〔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1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1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8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8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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