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合肥市区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户口或范围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和长期居住人员。
二、开考职业(工种)级别和考核方案
(一)全国统考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2、心理咨询师2—3级;3、职业指导人员1—4级;4、企业培训师2—3级;5、理财规划师2—3级。
(二)全省统考 1、秘书3—4级;2、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3、信用管理师2—3级;4、健康管理师2—3级。
三、考试时间
1、理论和技能:2017年11月18、19日(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2、综合评审:口头答辩方式考试时间11月6日起见网上通知,书面答辩方式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非补考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职业培训的结业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及3张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考生所符合的申报条件中未要求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无需提供上述两项材料;工作年限证明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并盖章,不用单独出具证明。
2、补考考生:报名表和3张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同底)。
五、考试费用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8]22号)和(皖价费[2004]198号)执行,各职业(工种)级别标准见《2017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费用标准》(附件3)。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起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七、论文提交
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2级、心理咨询师2级、职业指导人员1—2级、信用管理师2级和健康管理师2级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6日将论文提交至我们办公室(合肥市淮河路272号淮安大厦6楼602室),论文格式和写作要求见《论文撰写要求和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