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二科:
(1)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周日)
上午:8:00 —— 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 ——12:00 《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 5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 -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15办公室,电话:0551-63357879)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政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