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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招录条件
    【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阅读:2460次】【日期:2015/4/16 14:49:36】【属于:报考指导】【关闭】【打印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4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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