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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萧县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阅读:1403次】【日期:2015/4/16 16:59:10】【属于:公告信息】【关闭】【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两类人员:一是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二是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目前已经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

    “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为非国考人员,(2)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萧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10月16日

    四、体检地点

    萧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2日

    现场确认地点:萧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健康路西龙霄公园北侧)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地址:http://www.jszg.edu.cn-“资料下载”,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两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9)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证照件格式,非大头贴),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除申请表、体检表所需3张2寸照片外,请另附1张1寸照片(证件照格式)粘到申请表上供办证使用。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员(非国考人员)请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8点30分到萧县教育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萧县特岗教师网上申请后,于2014年10月22日直接到萧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健康路西龙霄公园北侧)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

    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

    萧县教育局

    2014年09月17日

    上一信息:2014年秋季五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非国考人员) 下一信息:旌德县教育体育局2014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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