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薪酬管理
第四节 员工福利管理
福利总额预算计划
一、福利的本质
二、福利管理的主要内容
福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福利总额。
(2)明确实施福利的目标。
(3)确定福利的支付形式和对象。
(4)评价福利措施的实施效果。
各类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核算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
1.社会保障应包括3个基本的要素
(1)具有经济福利性。
(2)属于社会化行为。
(3)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为根本目标,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等。
2.社会保障概念应覆盖社会的3个层次
从一个国家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来看,社会保障概念应覆盖社会的3个层次。
(1)经济保障: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
(2)服务保障:即当代社会还需要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满足国民对有关生活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3)精神保障:即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这是更高层次的保障。
二、社会保障的构成
从我国社会保障实践活动来看,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等其他各种符合上述定义三要素社会性保障措施,构成了我国在社会主义阶段的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保险针对劳动者,社会救济针对社会贫困者或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
(2)社会福利针对全体居民。
(3)社会优抚针对军人及其家属。
三、住房公积金的有关制度规定
(1)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008年11月考试单选题),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本单位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单位录用员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4)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集体合同制度
一、集体合同概述
1.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007年5月考试单选题)。集体合同则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我国集体合同体制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集体合同由基层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
2.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以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
(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
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2007年11月考试多选题)
(1)主体不同(2008年11月考试单选题)。
(2)内容不同(2008年11月考试单选题)。
(3)功能不同。
(4)法律效力不同。
4.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2007年11月考试多选题)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5.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2007年5月考试多选题)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此项原则即为内容合法原则。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即要均衡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利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1.集体合同的形式
集体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主件和附件。现阶段,我国法定集体合同附件主要是工资协议(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集体合同的期限
集体合同均为定期合同,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
3.集体合同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2008年11月考试多选题)
(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
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项条款。
上述条款应当作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指导劳动合同的协商与订立,也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条件标准条款在集体合同内容的构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2)一般性规定。
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则。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集体合同的解释、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3)过渡性规定。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
(4)其他规定。
此类规定一般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是作为签约方的义务而存在。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三、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1.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须得到半数职工同意的代表为集体签约人。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具备法人资格,跨省市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2.协商集体合同
其主要步骤为:
(1)协商准备。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各方至少3名,并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集体协商的地点、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记录员在协商代表之外指派。
(2)协商会议。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讨论时,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2008年5月考试多选题),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由企业一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说明材料应包括: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工会的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③双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委托授权书
⑤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书
⑥相关审议会议通过的集体合同的决议
⑦集体合同条款的必要说明
4.审核期限和生效
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15天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审查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集体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存在无效条款或部分无效条款的,签约双方应对其进行修改,并在15日内重新报送审核。
5.集体合同的公布
经审核确认生效的集体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签约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
四、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
1. 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工会应承担更多的监督检查的责任。
2.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3. 个别劳动者不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则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1. 刘某和A公司的劳动纠纷案【2008年5月考试综合题(1)】
1. 《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一致同意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2. 《劳动法》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的效力包括效力范围和效力形式两部分。其中效力范围又包括对人效力和对时间效力两部分。
① 人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有效。
一般来讲,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人包括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关系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合同关系人是指因合同订立而获得利益并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主体,即工会所代表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代表的经营者。
② 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在多长时间内有约束力。
一般来说,集体合同的时效,开始于该合同经审查合格之日或依法推定审查合格之日,终止于合同期限界满或依法解除之日,集体合同效力形式,是指集体合同的条款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标准性条款,具有支配合同关系人的效力。
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有效,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无效,要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案例2. 王某和B公司的劳动纠纷案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如低于集体合同规定,适用集体标准,即按集体合同标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