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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参考资料6
【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阅读:1223次】【日期:2008/10/8 15:32:36】【属于:物业管理师】【关闭】【打印
安徽:楼顶废物砸伤人 物业公司被判赔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赵某、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827元,24户业主不承担赔偿责任。8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太阳能底座砸伤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淮南市裕安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5号楼的24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1646.6元。2007年7月28日晚7时左右,安徽省淮南市出现强雷暴雨,并伴有瞬间大风天气。原告赵某、李某途经该市裕安小区5号楼楼下时,被楼顶坠下的一废弃太阳能热水器底座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今年3月24日,两原告将淮南市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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