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乒冠军江嘉良家中失窃奖杯被盗 物业过错赔偿
前世界乒乓球冠军江嘉良因住宅被盗遗失数枚金牌,而向物业及开发商索赔15万元。10月25日13时3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第一被告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江嘉良夫妇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对江嘉良夫妇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6年8月,著名乒乓球运动员江嘉良和妻子吴玉芳(曾获得百花奖影后)所居住“水清木华”小区发生多起盗窃案,由于江家当时正巧家中无人,很多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8月23日,江嘉良夫妇回到家中,立即发现心爱的奖章奖杯被人偷走,两人立刻报了警。“当时被偷走的有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奖章、洲际乒乓球比赛金牌4块,还有西藏天珠手链、铂金项链、黄金项链、宝石吊坠、钻戒等等。”吴玉芳回忆被盗物品心疼万分。
9月14日,公安部门抓获了小偷徐某,并将查获的赃物退还给江家,但江嘉良夫妇经过清点后发现,江嘉良参加洲际乒乓球比赛时获得的金牌三枚、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奖章、吴玉芳获得百花奖最佳女主角时佩戴的贵重首饰等具有极高纪念收藏价值的物品均未追回。此后,江嘉良夫妇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6年12月6日,夫妻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上海证大三角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置业)赔偿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庭上,江嘉良夫妇表示,“水清木华”小区为浦东新区高级收费小区,物业管理费为2.5元/每平方米/月,而且在《小区入住须知》中明确写明了“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公共设施、公用部位等地方,皆有物业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巡逻,出于职责要求,管理人员会对陌生人询问身份”。但事实上,物业保安对于进入小区的人员并不进行盘问、登记。8月8日,江家所住大楼的门禁系统失灵,物业对此并没有采取及时的安全防范措施,一直拖到24日才予以修复。 |